城固县人民检察院纠正一起刑期计算错误案件
日期:2013-01-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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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城固县人民检察院 张 华 )近日,城固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及时纠正一起刑期计算错误案件,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城固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韩某约见驻所检察官,反映县法院对其做出的刑事判决,刑期计算存在错误。驻所检察室立即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查:2012年6月,城固县公安局民警在广州将韩某抓获后羁押在广州看守所6天。城固县法院对该案判决时未将这6天的羁押时间计算在服刑期限内, 导致刑期计算错误。按照“判决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法律规定,应当给韩某减去6天刑期。6天时间对于一般人来说转瞬即逝,但对高墙内的韩某而言,早一天获得自由却是他梦寐以求的。驻所检察室立即向原审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纠正韩某刑期,法院刑事审判庭经审查采纳了检察意见,及时将韩某刑期更正,减去韩某6天刑期。
韩某接到《刑事裁定书》时激动的说:“谢谢检察官!你们对押员的申诉这么重视,而且这么快就有结果了,我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