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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廉洁高效文明的检察工作机制
日期:2013-01-30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神木县人民检察院  李霞)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指明了党的作风建设的方向。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自身的作风如何,关系到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关系到公正执法,关系到党的形象。因此,检察机关全面把握和实践新形势、新任务下对党的作风建设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努力抓好自身作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神木县人民检察院本着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工作实际抓起,从细微之处改起的工作态度,防微杜渐,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

一、以开展教育活动为载体,从“思想”着手,全面加强检察干警职业道德建设

人的行为来源于人的思想。只有在思想上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才有可能做出正确的事情。检察机关的作风建设,首先就要从干警的思想教育上入手。近年来,全国政法系统内开展的各类教育活动就成为全体检察干警的一个思想导向标,是否能够贯彻落实好,关系着检察干警的思想是否健康向上,是否符合检察机关的发展方向和任务目标。

2012年,该院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三问三解”和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重温入党和检察官誓词、聆听报告会、开展“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等,在“转变干部作风、推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使全体干警进一步坚定了政治方向,强化了宗旨意识,端正了价值取向,提高了执法能力,成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忠实践行者。同时,结合干警实际,开展了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从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五个方面,严查细改,大力弘扬了“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大作风,解决了工作不实、作风不正、开拓不强等突出问题,加强了检察职业道德建设。

二、以创建机关管理精品为目标,从“细”字着手,用制度规范干警的一言一行

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检察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检察形象的树立。神木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站在全局的高度,高瞻远瞩,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干警的日常行为。全院上至领导,下至临时工,从生活到工作,从总体状态到具体工作细节,都有制度作为行为依据。

1、注重良好会风的形成。王文生检察长一向奉行“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的原则,把有限的时间用在刀刃上。在集体开会时,要求全体人员必须提前五分钟进入会场,开会期间,手机一律关机或者放在静音位置,严禁会议期间走动、溜会、交头接耳,并要求全体参会人员做好学习笔记。

2、注重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神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始终坚持“爱院如家、爱岗敬业”的行为准则,在日常的一言一行中,践行一个检察干警的基本操守。制定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包括了保护卫生环境、爱护公共财物、节水节电等具体而详尽的规定。

3、注重机关形象的树立。检察机关既是执法机关,又是窗口行业,它的工作性质、特点、任务,决定其必须注重在人民群众面前的良好形象。在办案实践中,既要注重公正高效性,还要注重人文性;既要注重法律效果,还要注重社会效果。神木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部门车辆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造成不良影响;制定了《机关来客接待办法》,厉行勤俭节约,禁止大张旗鼓;制定了《文印制度》,力使每一张纸、每一份文件都用到实处。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只有我们在细微之处不断地改进,老百姓心目中才能逐渐树立起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才能推动检察事业的不断进步。

三、以日常执法办案为抓手,从“严”字着手,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检察机关肩负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大责任,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自己要做到清正廉洁。人民群众对我们最大的期望说到底就是办好我们手中的每一起案件。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说的其实就是要严格依法办案,要严格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做到铁面无私,敢于碰硬,秉公执法,不为名利所困,不为强权所惧,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人情所累。

领导班子首先要做廉洁奉公,清正为民的表率。领导班子的作风好了,才能带动队伍作风的根本好转。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于律己,洁身自好,真正为党、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廉洁奉公的表率。

其次,办案人员严守法律底线,坚持秉公执法。我们每办理的一起案件,都牵扯着两个人、两个家庭,也可能是更多人、更大集体的切身利益。或许,我们有意或者无意间的决定或疏忽,就会影响到当事人今后整个的人生或者是产生更广泛的社会影响。我们只有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才能在法律面前站得住脚,才能在人民心中树立起威信。

神木县人民检察院严把案件案前、案中、案后各个关口,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严守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基本操作规程。1、不泄露案情,不为当事人打听案情;2、不私自办理和干预案件,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3、不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不接受请吃、礼品;4、按时、及时办理案件,不拖延,不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5、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聘请了7名人民监督员;6、建立了干警执法档案,严格实行个案质量考评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以“零容忍”态度保持队伍建设“零违纪”。

四、以为人民服务为切入,从“情”字着手,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检察机关要取得让党和人导群众满意的成绩,就必须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检察工作的不断发展创新。结合近年来开展的“千名干部下基层”、“三问三解”、“走千访万”等活动,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从工作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完善控申接待机制,实行“检察长接待日”、“首问责任制”等,严禁“生、冷、硬”态度,保证来访人有热水喝,有笑脸看,对来访群众做到有问必有答,有答必有解,有解见实效。实施《奖励举报人制度》,对5名举报有功人员不公开奖励2500元;深入基层,走进田间地头,察民情、解民忧、谋民利、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2012年,我院挤出经费10万元,解决了制约万镇镇南部山区多年的人畜饮水问题;探索《救助刑事被害人制度》,延伸法律监督职能,救助了因交通肇事儿子、儿媳死亡的刑事被害人亲属杨某2000元,保障了受害人合法权益,从精神上给予他们安慰和帮助,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挽救、感化”方针,做好检察环节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检察机关要坚持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出发点,从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具体事情做起,努力把群众最关心的事办成群众最满意的事。或许,我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一段话,或许是我们一个肯定的眼神,或许是我们一个鼓励的微笑,或许只是我们诚恳的一个“请”字,就能挽救一个徘徊在犯罪边缘的人,就能化解一场矛盾,就能促成一方的和谐稳定。不妨对人民群众多点情,少点严厉;多点微笑,少点冷漠,人民群众就会对我们满意一点,靠近一点,就能为更好的开展检察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充分彰显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带头改进工作作风的决心和勇气,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自身做起、实干兴邦的态度和魄力。全体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应以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为己任,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站在改进工作作风的第一线,当好密切联系群众的排头兵,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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