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
日期:2013-02-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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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李從熇)陕西山阳县检察院为进一步提高单位管理水平和检察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该院根据《陕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陕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设置实施办法》、《陕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运用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于年初制定和实施了《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以促进和推动2012年各项检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近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据该考核办法,成立考核组,由检察长任组长,政工科具体负责对各科室、局、队进行考核。该考核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年终全面考核与平时动态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等原则,对各个部门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全面考核,制定了具体的加减分项目,并结合科室考核结果对个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个人绩效、提拔晋职挂钩,并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自考核制度实施以来,山阳检察院各科室、局、队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工作,各项检察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通过考核,该院进一步增强了干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强化了全院干警的工作作风建设,保障了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为山阳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