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督察办公室正式运行
日期:2013-02-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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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杨合合)为确保2013年1月1日生效的新《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正确实施,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案件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按照省市院的统一部署,经县编办批准, 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督察办公室经过前期的筹备试行、建章立制后,于近日正式开始办公办案。
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督察办公室是专门负责案件管理的综合性业务部门。主要担负八项职能:一是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二是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三是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四是统一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五是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六是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七是统一负责接待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提供案件查询;八是开展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确定由案件管理部门承担的工作。
案件质量管理督察办公室的正式运转,标志着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正式构建起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执法办案管理新机制,实现了案件管理工作和执法办案工作的无缝对接,使执法办案流程更加规范、案件管理体系更加健全。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