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新刑诉法实施为契机加强法律文书统一管理
日期:2013-03-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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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白水县人民检察院 郝亮亮)为保证法律文书的规范性、严肃性,全面贯彻落实新刑诉法的规定,该院于近日制定出台了《白水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统一管理实施办法》,将该院全部的法律文书纳入案件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实施。
根据新刑诉法案件管理规定,对照高检院统一的电子版法律文书,我们印制了拘留通知书、取保候审决定书、批准逮捕决定书等需要变更的法律文书,对其他的法律文书统一由案管中心打印;严格法律文书审批手续。办案部门需要领取文书时,需到案件管理中心填写《法律文书领取登记薄》或《法律文书编号登记薄》,由文书管理员查看办案系统,审查审批程序是否完整,审批程序完整的,由统一打印法律文书或登记编号,后由案件管理中心主任签发,方可加盖院印;加强文书开具纪律管理。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严禁违反规定和程序私自开具法律文书。案管工作人员在法律文书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检察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移交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确定专人负责法律文书管理,保证文书领取、文书编号规范、有序。
目前,我们已开具了立案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等多种文书。新《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的颁行为案件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也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法律文书的管理和使用是案件管理中心在新规则实施后首先要解决好的问题,它事关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事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实行法律文书统一管理能够从源头上确保文书的安全、规范使用,提升执法办案的公信力。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