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案件评查促作风建设
日期:2013-03-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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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岐山县检察院 赵维)近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中,对2012年度已审结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活动,旨在使办案人员在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
活动中先由案件承办人认真进行自查;再由部门负责人分配给其他干警进行互评;再由分管副检察长对互评完毕的案件进行抽查或根据当事人的不良反映对个案进行重点抽查点评;最后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全院所有已结的案件进行随机抽样考评,或根据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对个案进行重点考评,并签署最终考评意见。
该活动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每月对上年度同月案件进行自评、互评、点评、考评,也可视情况随时调案点评和考评。评查中若发现一般质量问题应及时自行纠正或责令限期纠正,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将严肃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