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办案期限预警管理
日期:2013-04-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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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白水县检察院 郝亮亮)目前,因大多基层检察院存在案多人少的问题,承办人对办案期限难免会有疏漏。为此,该院依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及该院案件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了办案期限预警制度,严格时效管理。
首先,在办案系统共享平台中设置了全程办案期限警示系统,同步跟踪监控各办案环节、各承办人的办案情况,时时提醒承办人严格控制办案时间。对接近办案期限和超时效的,立即公布预警信息。批捕案件于期限届满前2天进行预警提示,如雷瑞龙涉嫌交通肇事案即将到期,案管工作人员发出预警提示信息后,当天办案人员就审结了案件;公诉案件在期限届满前7天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如属于重大复杂案件需延长审查期限的,则提醒办案人员应用网上办案系统尽快提请主管检察长审批。其次,在发出预警信息办案部门无反馈后,通过电话提醒,督促办案人员及时审结案件。另外,对于未在法定期限办结案件情节较重的,我们可以向办案科室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提醒办案科室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利用好网上办案系统,及时审查案件,跟踪案件流程,严格进行时效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