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检察院制定并实行《黄陵县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实施办法》。
日期:2013-04-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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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黄陵县人民检察院 高玉俊)自去年延安黄陵县检察院将风险评估预警和矛盾化解引入执法办案中,对涉检信访风险相关问题作出全面详细规定,对所办案件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和矛盾先期预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
为将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黄陵县人民检察院专门制定并实行《黄陵县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12类案件的评估重点和8个方面的风险预警,确定了谁承办评估、重点防范、依法处置、及时化解、注重释法说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
在实际操作中,要求承办人和承办部门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风险评估,拟定风险等级;对确定为重大、较大、一般风险的案件,要及时制定《执法办案风险预警工作预案》;在案件办结后,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制作《风险事项处理情况报告》,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查,办结报审归档。同时要求各案件承办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控申部门在接到或者发现执法办案风险苗头信息,应及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预警,与案件承办部门共同做好涉案风险的化解和稳控工作。
截至目前,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已成功对立办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7人,实行重大、较大和一般三类等级评估,无因执法和处置不当引发一起越级涉检信访、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执法办案风险发生。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