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政法建设 >> 详细内容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加强案件统一管理
日期:2013-04-16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洛南检察院  唐素缎)近日,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检察院出台了《案件统一管理办法》,建立了案件管理部门(简称案管办),对该院办理的案件进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监管、统计分析、综合业务考评,实现了对各业务部门办理案件及办案行为的同步监管。

《案件统一管理办法》明确了对该院办理的以下七类案件实行统一受理和登记:1、同级侦查机关依法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申请强制医疗、申请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2、公安机关和该院侦查部门移送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3、报请追诉及向上级书面请示的案件;4、抗诉案件和提请抗诉案件;5、提定管辖的案件;6、其他需要由案管办统一受理的案件;7、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

该院对所办理的以上案件的办案程序及办理期限实行流程监督,对纳入流程监管范围的案件在办理期限届满前进行预警提示,对办案期限届满未办结案件进行提醒督促。该《办法》还对案件文书、涉案款物监管及案件统计等进行规定,并建立涉案款物电子档案,对涉案款物实行贴标登记、编号入库,季度盘点,进行监督管理。《案件统一管理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该院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确保案件质量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编辑:晓侠)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