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王曦峰)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作为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的具体实践,积极采取六项措施,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绿和满意度,密切检民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立足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轻微刑事犯罪开展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力度,努力保障民生。一季度,该院共查处移民搬迁中村官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检务公开、新闻宣传报道等方式,扩大宣传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案件受理范围、举报方式,通过最直接的方式通过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知晓率。一季度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8场次,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向乡镇、县直部门、学校讲授法制课6场次;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今年3月份,该院积极开展“一村一检察官”活动,全院干警包抓全县381个行政村,保证一村一名检察官,干警深入包抓村组,为群众进行法律宣传、答难释疑,入户走访、开门纳谏;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帮助村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各项救助政策措施,帮扶困难群众;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为群众办好民生实事; 不断完善检调对接,化解社会矛盾。积极与司法调解机构、村民自治组织进行沟通联系,建立检察机关、司法调解、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共同参与的矛盾集体化解机制,完善检调对接平台,有效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加强涉检信访接待工作。坚持“检察长接访”、首办责任制、责任倒查制、定期巡访、带案下访等信访工作制度,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截止目前,该院没有发生涉检信访案件,通过检察信访渠道有效化解上访、集访3起;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树立干警良好形象。该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纪委有关规定,出台《廉政灶接待制度》、《警车管理制度》、《干警考勤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通过制度约束干警行为规范,树立检察干警在人民群众中公正、清廉的良好形象。
2012年,该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目标责任考核中名列第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十佳工作部门,在省、市政法部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一直排在前列。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