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侯仕军)近日,陕西省韩城市人民检察院注重从五个方面着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
注重密切检民联系,改进群众工作作风。完善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检务公开等制度,拓宽检察机关与群众联系的形式和渠道。以检察工作联络站为平台,深入开展“六进两服务”活动,组织干警了解社情民意,帮助解决群众涉检诉求。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在院办公楼设置文化橱窗、检察文化墙,悬挂名言警句、廉政书法摄影作品,倡导为民、利民、便民的文化理念,丰富和创新检察文化建设的内容与载体;注重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文风。坚持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效率和效果。在改进文风方面,精简简报等刊物,采用一文一期的形式,每期编发一篇综合性信息稿件,重点反映工作经验、问题建议、重要案件情况动态、类案分析、调查报告等内容,篇幅一般不超过3000字。推行无纸化办公,不涉密的一律通过检察内网发布,不再印刷纸质刊物;注重节约经费开支,改进接待作风。实行公用经费预算,合理有效控制经费开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会审联签制度,强化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增强财务管理公开的透明度。狠抓内部审计,注重督促检查,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各内设科室接待来客以食堂接待为主,并须事先申请,有特殊情况需在外接待的,须经分管副检察长或检察长批准;注重加强督促检查,改进纪律作风。加强对庸懒散浮等现象的专项治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完善机关管理考核机制,强化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创优争先意识,重点在逮捕必要性审查评估、非法证据排除、检察文化建设、刑事立案备案审查、流动检察法律讲堂等方面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评比,引导和推动各项工作上档次、出特色、有亮点;注重强化教育管理,改进领导和执法作风。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检察长与院领导、院领导与分管内设机构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与本机构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岗位目标责任。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综合考核评价等机制,加强对院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廉洁自律等规定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深刻剖析反面典型,综合运用执法考评、明察暗访等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严肃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教育引导干警廉洁从检。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