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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检察院推行“风险提示书”制度
日期:2013-06-19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勉县检察院 王东亮)近日,汉中市勉县检察院在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着力开展系列预防活动,以重大工程建设为切入点,推进《招投标法律责任与刑法衔接风险提示书》制度,助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优秀、安全、文明工程,塑造廉洁、务实、优秀干部,确保工程建设资金、质量与安全,切实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风险提示书重点列举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管理部门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提醒领导干部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谨记手莫伸、伸手必备捉的训诫,发挥社会化预防主体内部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刚柔并济构建“不想犯罪、不能犯罪、不敢犯罪”的“三不”防线。勉县检察院推行“风险提示书”制度,旨在树立“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预防腐败、人人有责,加强自律、从我做起”、“共建廉洁环境、没有旁观者,营造诚信氛围、没有局外人”的理念,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到关口前移、提前防控,形成防治腐败的整体合力,努力让风险提示转化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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