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刘培莹 )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下发后,宝鸡市陈仓区院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全面贯彻落实,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实效。
该院党组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院《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及时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改进文风、加强经费和车辆管理、改进执法作风、严肃廉洁从检纪律、严肃在岗值班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八个方面加以细化,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
与此同时,院党组及纪检监察部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并不断强化对落实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一是实行领导带班和干警值班制度,每周由一名班子成员带班,对干警上班期间工作纪律进行检查,每天由两名干警在办公楼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二是加强检务督察力度,检务督察人员定期不定期对上班期间工作纪律、在岗情况进行督察,对警用车辆使用管理、禁酒令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项督察。
今年以来,该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57次,走访群众430多人次,发现和查找出9个方面的问题,并研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落实措施,形成初步调研成果5篇;严格落实会议审批制度,没有不按程序批准召开的会议,没有以交流会、研讨会、联谊会等名义举办活动。今年共召开全院性会议3次,未支出费用,在经费预算,会场布置、讲话发言、文件材料等方面无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和信息简报编发规定精简文件简报,今年以院党组名义发文10件,同比减少5件,以院名义发文34件,同比减少3件;基本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和无纸化收发文件;在加强经费、车辆管理方面,今年没有购置新的公务用车,油料费、维修费有所减少;有6人参加了省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无出国、出省、出县区考察;所有接待活动从简并按照规定报批。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