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政法建设 >> 详细内容
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为刑事被害人实施救助传递“正能量”
日期:2013-07-04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汉台区检察院 黄汉波)“截止目前,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共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资金1万余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起,息访2件,传递了‘正能量’,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近日,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在该院上半年工作总结会上汇报说。

据悉,为建立检察环节新刑诉法对接机制, 规范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助力和谐社会建设,汉台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办法》。该《办法》共17条,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范围、救助条件、救助程序和救助金额做了明确的规定,并成立了由控申、侦监、公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刑事被害人联络办公室,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认真做好被害人基本情况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被害人救助台账。

同时,汉台区检察院创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理念,将救助关口前置,在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时就将救助工作考虑在内。对被害人重伤残疾或者死亡的案件,在作出不诉决定前,主动了解被害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告知控申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控申审核有关情况之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提出具体救助方案报批。通过沟通协作,积极排查救助对象,第一时间掌握救助对象的基本资料。

此外,该院加强与公安、法院、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方位帮助被害人争取专项救济和政策优惠,解决生产、生活、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建立被害人救助工作与社会保险、民政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法律援助等相关工作的衔接机制,帮助刑事被害人脱困,确保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编辑:晓侠)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