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检察院“四种模式”为新农村建设护航
日期:2013-07-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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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勉县检察院 王东亮)陕西省勉县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活动,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种模式,全力护航新农村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 “联合” 模式。由控申、民行等职能部门积极联合县农委、新农村建设主管部门,定期召开新农村建设纠纷信息通报会,进一步规范诉求前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流程,同时对存在深层矛盾的重点纠纷进行回访,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互动。
细化“巡回” 模式。加强涉农检察服务设施建设,设立“预约接访”、“假日服务”等便民联系点,同时构建以乡镇检察联络室和社区检察工作站为依托的便民服务网络,集便民诉求、民意沟通、法制宣传于一体,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深化“切入”模式。加强与行政执法衔接,实行优势互补。检察机关在有关部门拟作出新农村建设规划或出台相关政策时,提出指导性的法律意见,并以检察建议等形式督导乡镇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村委会民主选举的规范及土地经营权统一流转和惠农资金的使用安排审查备案等。通过与惠农项目建设部门共订法制共建协议,引导新农村建设步入民主化、规范化轨道。
优化“对接”模式。主动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提供预防调研服务,同时深入调研新农村建设中的潜在矛盾,就相关问题与新农村建设主管部门共同研讨解决。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