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检察院监所部门办理首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效果好
日期:2013-07-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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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赵玉科)近日,千阳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监察科快速办结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这是该院监所检察科执行新刑诉法后办理的首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掘古墓葬罪于2013年6月7日逮捕后羁押于千阳县看守所。羁押期间,突发疾病,经诊断该刘患病毒性心肌炎,心率失常,偶发室性早搏、心功能Ⅲ级等疾病,且病情不断加重,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7月18日,千阳县看守所向该院发出《关于对押员刘某改变强制措施的建议》函。收函后,院领导批示监所监察科立即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首先,由监所监察科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评估,然后依法调取有关证据,与相关人员谈话,听取办案人意见,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报告》,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不适合继续羁押,符合改变强制措施条件,特向本院公诉科发出《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函》,公诉科收到建议函后采纳了本建议,该院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及时变更为取保候审,有效地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反响良好。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