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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汉滨: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延伸到基层乡镇检察室
日期:2013-08-06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康晓理 胡代平)“你好,请坐,请问你反映什么问题?”“我是一名乡村教师……”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某中学教师刘某因去年与他人发生矛盾致使自己受到轻微伤,至今没有得到解决来检察室反映情况。陈康城副检察长在耐心听取刘某的陈述与诉求后,现场指示检察室工作人员接访后及时与公安、法庭等部门联系,依法妥善处理案件纠纷。刘某在离开检察室时,紧紧握着陈副检察长的手:“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这是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派驻恒口示范区检察室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后,陈康城副检察长在检察室接访时的情景。

为使检察工作“接地气”,更好处理人民群众的举报、控告、申诉,密切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联系。近日,汉滨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直接联系群众的优势,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延伸到基层检察室,时间确定为每月第一天。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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