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检察院五项机制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日期:2013-08-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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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白文渊)近年来,陕西省岐山县检察院建立五项机制,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赢得了群众的一直好评,实现了“工程优良、干部优秀”的工作目标。
建立交易双方承诺制,要求建设方和承建方在工程项目开建前签订廉政协议,以起到从思想上不去犯罪的作用;
建立建设过程备案制,全面收集、实时掌握工程建设项目从审批立项到竣工验收期间涉及廉政、工程质量方面的信息,发现职务犯罪苗头及时处理,以起到提醒和威慑职务犯罪的作用;
建立资金决算会审制,邀请有关专家从技术和合同层面重点对变更合同、追加投资进行分析把关,以起到斩断权钱交易腐败链的作用;
建立履约回访考察制,选择有代表性的单位、部门和个人,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组织座谈等形式了解有关项目工程廉政协议的履行情况,以起到有效跟踪监督的作用;
建立交易活动公示制,将工程名称、建设和承建单位、工程造价、审计结果、廉政建设等信息予以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项目建设单位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