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政法建设 >> 详细内容
富平县检察院“四项机制”提升检委会议事效能
日期:2013-08-13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 李长军)今年以来,渭南市富平县检察院以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为契机,不断修订完善检委会工作机制、议事范围和标准,多措施提高检委会委员法律业务水平,有效提升了该院检委会议事效能。截止目前,该院检委会已对3案5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3案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报送市院审查起诉5案11人。

更新司法理念,修订检委会规章制度。为规范检委会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修改后“两法”及高检院有关规定,对以前的规章制度逐一进行清理或修订,规范完善了检委会议事程序、议题内容及标准,加强了检委会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肃性。

把握工作重点,明确检委会议事程序和范围。为提高办案质量, 对重大疑难、社会关注度高等案件报检委会研究决定程序作了明确要求;明确检委会职责中规定的事项,一律由检委会讨论决定,坚决杜绝用其他方式代替,突出检委会对重大案件的集体审议决定地位,使检委会充分发挥对检察业务的指导作用,确保检察执法公开、公正和透明。

培育职业人才,加强检委会自身建设。在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提拔一名从事民行、公诉工作多年的资深检察员担任专职委员,又选拔年轻且法律素养较好的两名中层干部充实到检委会,有效改善了检委会委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通过请专家讲学、参加学习培训等方式,促使检委会委员由经验型向专家型、职业型转变,为更好地指导检察业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突出跟踪落实,确保检委会决定“不打白条”。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重点记录检委会委员对审议案件发表的意见,理由及法律依据。会后及时制作会议决定或会议纪要下发给案件承办人员,明确执行反馈期限,并做好催办督办工作,定期通报检委会决定的执行情况,确保检委会作出的决定落到实处。

 

 

 

(编辑:晓侠)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