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刘启英 王慧芳)近年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本职,服务民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法律监督环节积极打击犯罪,为碑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和百姓安居乐业服务,积极打造业务品牌,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未成年权益保障等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业绩。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该院积极化解检察环节的社会矛盾,坚持源头治理,减少因社会矛盾造成的社会管理成本和群众生活负担。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行“一站式接访”,由专职接访员和办案干警共同接访,减少信访环节,缩短处理时间。按季度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坚持重大集体访党组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区别情况落实包抓部门和责任人员,并跟踪回访处理情况,保证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均在7日内分流处理,积极解决长期影响稳定的疑难问题。深化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撤案等易引发矛盾的案件开展评估,及时掌握诉讼环节的信访风险,对涉检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坚持刑事被害人救助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明确救助范围及条件,为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发放救助金,充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该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按照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规定,在未成年人“捕、诉、防、帮、教”一体化办案机制的基础上,推行分案办理、社会调查、亲情会见等人性化办案方式。启动非羁押风险评估程序,对作案动机、客观诱因等进行综合分析,谨慎把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逮捕条件,扩大非羁押措施适用范围。采取建档立卡、跟踪帮教等措施,加强对轻微违法青少年的帮扶帮教,达到教育挽救和预防犯罪的综合效果。该院联合碑林区司法局成立全省首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及时落实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与公安机关、少年关工委共同起草了《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逐步提高量刑建议质量。自2008年对提起公诉案件适用量刑建议进行试点工作以来,该院先后与碑林区法院会签了《关于开展量刑规范化及量刑建议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并不断完善。在对已办理案件的审查、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调研的基础上,适用检察建议案件的范围从最初的盗窃、故意伤害等五类案件扩展为2010年的所有案件。为了方便诉讼当事人在案件审判阶段使用量刑建议,对量刑建议提出的时间、方式和程序不断改进。他们建章立制,做到对犯罪嫌疑人“一人一表”、精确量刑。为了提高量刑准确性,着手将审前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同时尝试建立机动量刑建议工作机制,起诉时充分考虑量刑的法定和酌定情节,并预测案件在庭审中可能发生的变化,赋予公诉人当场调整量刑建议的权利。目前,该院共对2500余起案件适用了量刑建议,量刑建议准确率达95%以上。通过开展量刑建议工作,加强了对法院审判监督的力度,更好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经验做法得到了最高检及省检察院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