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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检察院公诉处确保办案质量
日期:2013-09-12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白洁)2013年9月9日上午,渭南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在每周例行的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共同学习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会议结束后,公诉处即组织全处干警对《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

通过学习《规定》,全处干警深刻认识到案件质量的重要性,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一定要认真、细致,落实好每一组证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明确了应当在规定的办案场所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审查起诉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对于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通过学习《规定》,全处干警都深刻认识到案件质量是案件的灵魂,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一步端正执法司法理念,加强法律责任感,提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才能保证办案质量,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才能不因自己的工作失误而给案件利害关系人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维护检察干警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努力从案卷管理、文书制作、调查取证等基础工作做起,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实践和群众检验的“铁案”、“精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过学习《规定》,全处干警纷纷表示,一定要从执法理念、体制机制、素质能力等方面入手,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坚决依法纠正刑事执法司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

市院公诉处近期将结合中央政法委《规定》及高检院《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公诉环节刑事诉讼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制度。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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