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高检院防止冤假错案意见精神
日期:2013-09-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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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余爱君)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杜绝和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近日,汉中市城固县人民检察院及时组织干警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制定下发的《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确保意见精神落到实处。
该意见对严格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程序、严格把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坚决依法纠正刑事执法司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完善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院领导要求全院干警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互相配合与依法制约并重,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严格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程序,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积极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加强办案期限预警、办案程序监控、法律文书使用监管、涉案财物监管以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实施案件质量分析评查通报,建立和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考评体系,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通过学习和讨论,干警们充分认识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意见精神,是检察机关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的具体措施之一,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按照意见要求指导执法办案。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牢固树立“以事实为依据,以发了表为准绳”的执法原则,做到尊重事实证据、保障人权第一,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正和执法公信力。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