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 戴江)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公诉工作,更是担负着重要责任。近年来,陕西省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立足本职,拓宽思路,大胆创新,将社会矛盾化解贯穿公诉工作的始终,就基层公诉部门如何运用公诉手段化解社会矛盾探索出了一套有效机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惩罚为辅,教育为主,力争不留隐患。针对轻伤害、寻衅滋事、盗窃等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影响不大、矛盾纠纷较浅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果单纯地就案办案、走程序,反而不利于维护被害人的权益,更加不利于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因此,该科干警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力争通过公诉手段彻底化解矛盾,不留社会隐患。
细审细查,个案处理,避免矛盾激化。针对交通肇事等普通刑事案件,该科干警坚持细审细查,个案处理,通过查阅卷宗、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等手段,对于案件事实、矛盾焦点等进行深入分析,对于可调和的矛盾,积极争取化解;对于不可调和的矛盾,注意工作方式,依法进行处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充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各项诉讼权利的顺利实施。
提前介入,快审快诉,迅速修复社会关系。对犯罪及时有力地控诉是公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直接体现。刑事案件,特别是一些重大、恶性案件如果处理不当,往往会激化矛盾,给被害人和社会带来二次伤害。针对此类案件,该科干警坚持依法提前介入,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快审快诉,迅速修复社会关系,从而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