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雷红英 古西民)大荔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为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在坚持和完善业务部门自我管理的基础上,依托信息化平台,由案件管理部门履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等职责,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统一、归口、全程、动态管理。通过改革案件管理机制,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该院案管办每天有专人在网上办案系统进行巡查,及时监控案件审批流程是否合规、法律文书是否同步录入、案件办理期限是否超期等情况,然后针对不同情况进行预警提示、发送催办单或者《案管通知》,一般对报捕案件提前2天预警,对公诉案件提前5天预警。特别是在法定节假日前后,还会加强巡逻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报告检察长办公会,提高催办督办力度。
“十一”长假前,该院共有3个案子的审查起诉期限将至,案管办通过案件管理信息平台的系统巡逻功能将这些情况收集整理后,逐一与案件承办人联系,发出超期预警提示,4个案件全部在节前办完并移送至法院,有效确保了案件不因长假超期。
该院早在2007年6月就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并正式启动案件管理工作改革,经过多年探索逐步建立起“统一口径、流程监控、内外监督、协调服务”的集约化大案管模式。6年来,该院将 1200余起案件纳入案件信息系统实施全程动态监控管理,共发出办案超期预警提示 13余次,向办案部门发出催办单 9余次,提出口头纠正意见 20余次,发出书面纠正意见15份,案管办对案件的实时监控让全院办案效率提升了30%,而案件瑕疵率却下降70%。如今,案管办每月发布的《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已成为考核干警执法办案质量的主要依据.。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