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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四种职能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日期:2013-10-21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 侯仕军 张铁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是联系人民群众最直接的前沿和窗户,近几年来,蒲城县院控申科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和保障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四种职能”作用,最大程度的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发挥“阵地”职能,为打击反腐败工作提供线索来源

当前,社会正处于转型阶段,各种矛盾凸起,不安定因素纷繁复杂,人民群众对腐败深感痛绝,严查腐败的呼声高涨。该院控申科站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犯罪线索和揭露犯罪的前沿阵地,不断通过认真开展举报宣传、举报受理、案件线索分流以及举报线索的初核等工作,为查处职务犯罪提供案源,充分发挥“源头”作用。今年来,该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蒲城县医院合疗科职工王某在担任蒲城县医院合疗科合疗核算审核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她人的名义,制造假病历,骗取蒲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住院补偿款,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经控申科初核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批示,将此案移送本院反贪局立案侦查。     二、发挥“窗口”职能,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     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部门之一。近年来,他们通过来信来访接待,办理案件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监督出实效。在日常工作中,细心解决好每一起冲突和矛盾,使每一位来访群众乘兴而来、满意而归。同时,通过上街法律宣传、“送法律下乡进村入户”、张贴宣传挂图、散发宣传资料以及接受法律咨询等活动形式,直接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接触,点对点交流”倾听民声民愿,同时在各乡镇设立控告申诉信访联络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联络员反馈群众诉求;重点镇设立检察工作站,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群众诉求受理系统,严格举报线索备案审查制度准确分流,遇到集体访、告急访开展信访绿色通道,保障及时有效处理群众诉求,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逐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发挥“监督”职能,解决人民诉求  解决好人民群众诉求是控告申诉职能的重要工作体现,该院控申科勇于承担起为群众解难、为社会减压、为党分忧的重任。该县涉法上访问题比较突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工作中他们通过群众反映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作为切入点,通过审查、初核后,及时提出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堵塞漏洞,预防职务犯罪发生。同时,协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对群众反映属实、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不断加大查办力度,对群众反映的刑事、民事生效判决抗诉申请,认真审查,对确有错误案件及时自办或移送民行部门办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四、发挥“调解”职能,妥善处理化解矛盾纠纷

 他们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通过受理群众举报,接待来访,与办案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为方法,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将执法办案与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充分发挥“检调对接”作用,将检察执法活动与民事调解活动相结合,使纠纷当事人直接对话,以期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快速解决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该院办理一起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意见的案例中,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与受害人张某某系祖孙关系,不但关系特殊,且该案是因两家多年纠纷引起,犯罪嫌疑人又为在校大三学生,嫌疑人父母也主动提出民事赔偿,如果对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不但张某要放弃学业,而且两家积怨会越积越深,给社会带来更大的不安定因素。办案人员即将此案的特殊情况与控申部门检调对接办公室进行了沟通,决定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几经调解,犯罪嫌疑人取得了受害人及家人的谅解,受害人也同意经济赔偿协议并向提交了建议从轻处理的刑事谅解书,最终化解了一起亲属间的伤害案件,挽救了一名在校大三学生的前程,达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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