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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检察院“四个结合”促进干警转变执法理念
日期:2013-10-30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白文渊 周云涛)为了进一步贯彻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检察机关2013年执法规范》,近日,宝鸡市岐山县检察院采取“四个结合”,力促干警转变执法理念,端正执法行为。

将执法理念教育与信访接待工作相结合。积极引导干警提高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和水平,不断畅通人民群众权利救济渠道,增强干警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意识。

将执法理念教育与专项纪律作风整顿和警示教育相结合。从执法理念、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查摆和改进,强化干警“公正、效率、平等、程序至上、人权保障”等意识,以观念的更新促推队伍建设。

将执法理念教育与改变侦查工作方式相结合。实现职务犯罪侦查从传统的人力密集向信息密集、技术密集转变,从“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转变,从相对封闭向公开透明转变,进一步增强侦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将执法理念教育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实现审查逮捕工作从“构罪即捕”、“一押到底”等习惯做法向“确有必要逮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转变,少用慎用逮捕措施;实现审查起诉工作要从单纯的指控犯罪向同时承担指控犯罪的举证责任和收集证据合法性的证明责任转变,从履行定罪之诉向同时承担定罪之诉、量刑之诉、特别之诉转变,切实履行新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职责。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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