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佛坪县检察院 杨华)近日,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何某因在押期间表现良好,在法院庭审时被公诉机关建议从轻量刑并得到法庭采纳。这是陕西省佛坪县检察院推行《在押人员羁押表现纳入量刑情节》管理模式的首个成功案例。
为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该院主动与县法院、县看守所协作配合,共同制定了《在押人员羁押表现纳入量刑情节实施方案》。将在押人员行为规范分为基本规范、生活规范、劳动规范三个方面,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共分为四档:第一档,95分以上为“表现好”;第二档,90-95分为“表现较好”;第三档,80-90分为“表现一般”;第四档,80分以下为“表现差”。由管教民警对其负责监室的在押人员逐人建立动态管理工作记录,根据在押人员日常表现和教育转化的情况,按制定的考核标准每月记分考核,待案件到公诉阶段时,填写《在押人员被羁押期间表现情况证明表》,征得监所检察部门同意后,将羁押表现及建议交公诉部门,公诉部门经审查决定是否作为量刑情节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向法庭提供,最后由法庭综合全案在对被告人进行量刑时依法予于考量。
自在押人员羁押表现纳入量刑情节管理模式推行以来,驻所检察室根据该所提供的《在押人员被羁押期间表现情况证明表》共制作从轻判决建议4份,从重判决建议1份,最终法庭采纳4份,其中3名表现好的在押人员被法院从轻判决,一名表现差的在押人员被法院从重判决。评鉴结果及量刑结果一公开,极大地鼓舞了所有在押人员,使他们认识到只有认罪伏法、服从管教,改过自新才是唯一的出路;同时也极大地震慑了个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