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检察院推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亲情会见制度
日期:2013-12-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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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澄城县检察 张娟)为更好地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促使其认罪、悔罪,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推出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亲情会见制度》,明确规定了亲情会见的适用条件、参与人资格、参与人权利义务及相关程序等。
该《制度》对亲情会见的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一是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亲情会见、通话不会影响诉讼顺利进行的;二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认罪、悔罪表现,或者通过亲情会见、通话可能促使其认罪、悔罪的;三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对其犯罪原因、社会危害性及后果有一定的认识,愿意配合司法机关对其进行教育的。
《制度》还明确了亲情会见的相关程序。由犯罪嫌疑人近亲属提出申请,报经分管检察长批准,并函告看守所联系会见事宜;会见前,检察人员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近亲属送达《亲情会见权利义务告知书》,使其了解会见的目的、流程、禁止性规定及相关法律责任;会见或通话时,有两名检察人员在场,会见或通话不得有涉及案情或其他妨碍诉讼的内容,对于违反规定的,检察人员应当立即制止,不听制止的,立即终止会见或通话;会见或通话结束后,检察人员应当将会见或通话内容整理并附卷,作为案件处理的参考依据。
自《制度》实施以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已安排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亲属进行亲情会见,通过检察人员及亲属的关怀教育,促使涉罪未成年人真诚悔过,促进了社会和谐,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感化、挽救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