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检察院以案件统一管理促进规范执法
日期:2013-12-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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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赵维)今年以来,岐山县检察院对受理的案件实行统一管理、分流,集中评查和分案监管,确保执法办案活动严格依法进行,保障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该院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制定案件统一管理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直接对外受理案件,对所有案件在“进口”环节实行源头管理。将原来由业务科室受理的所有案件均纳入案件管理中心管理范围,按照案件管理规则进行登记管理,将不符合受案标准的案件挡在“进口”外,对办结的案件或需要退回补充侦查、报送的案件由相应业务科室报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进行备案登记、审查,将有问题的案件挡在“出口”内。确保从源头对案件办理进行统一监管,切实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