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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检察院规范法警管理确保办案安全无事故
日期:2013-12-26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 楚蓓)碑林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制度,推动法警正确履行职能,为检察机关办案部门提供切实的服务保障。

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司法警察保障办案安全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警务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警务工作制度体系,真正做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

落实用警审批制,规范用警行为。为规范用警行为,该院对于反贪、反渎等部门需要司法警察出警的案件做出程序规定,从申请出警、派警、用警反馈等各个环节规范司法警察执行警务的各种行为,严格落实派警用警审批制,实行统一派警出警,以审批表形式执行派警令,确保服从命令和指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警务执行任务。

明确法警察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在协助讯问、执行传唤、押送、配合办案等各项任务中明确司法警察职责,避免了有警不用、以检代警的问题。在工作中做到“五严”,即协助检察干警讯问时“看管严”;押解传唤途中“监视严”;押送或提押“手续严”;协助办案后“嘴巴严”;在搜查和保护公诉人出庭过程中“防控严”。

建立办案协同机制,提高警务工作质量。建立检警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把办案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当事人的身体状态、不良病史、行为语言、表情变化、饮食起居等都要严格登记,详细交接,使看管工作既安全又规范,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组织严密、责任到人”,形了“各尽其能、各履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模式,使检察官和司法警察两种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确保不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全面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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