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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检察院领导带头控烟办公室取消烟灰缸
日期:2014-01-08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 陈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领导干部不能在公共场所吸烟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和规范。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在全院坚决“控烟”,院领导成为该项行动的最有力支持者。

该院要求,从现在开始取消机关各科室原有的“吸烟区”,所有办公桌一律不摆放烟灰缸,院领导带头签署控烟承诺,积极构建无烟工作环境。
通知还要求全院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对外宣传、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规及规章,在各类公务及社会活动中主动不吸烟、不敬烟。今后每年要开展1—2次控烟宣传和1—2次贯彻《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的控烟执法活动,宣传公共场所控烟的规定、烟草的具体危害、国内外控烟形势等内容,以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控烟意识。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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