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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探亲”
日期:2014-01-16 00:00  作者: 

2014年1月12日十六时许,铜川市耀州区看守所,一名罪犯模样的人正在向公安干警和驻所检察人员报到:“报告,本人探亲结束,按期回所报到!”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2014年1月4日,耀州区看守所收到在所服残刑的罪犯郝景洪(化名)姨弟递交的《郝景洪离所探亲申请》。原来,郝景洪弟弟郝景朝(化名)1月1日在西安市临潼区发生交通事故,不幸当场死亡,现尸体停放在临潼殡仪馆。郝景朝与妻子离异,父母已亡故,女儿年仅八岁,再无其他直系亲属,为处理郝景朝事故有关事宜,特提出郝景洪离所探亲申请。区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干警获悉该情况后,认为郝景洪在所服刑期间能够遵守管理规定,有认罪服法表现,于是积极和区看守所沟通、协调,并列席所务会。1月6日,依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所务会同意离所探亲申请,批准郝景洪离所探亲七日。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情形。(郭清江 邓勇)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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