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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检察院落实庭前会议制度提高庭审效率
日期:2014-01-20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李涛)近日,陕西省西乡县检察院与区法院会签《关于建立庭前会议制度的意见》,并精心选择典型案例召开庭前会议,充分做好出庭准备工作,提高庭审效率,目前已对2起案件召开了庭前会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根据《意见》规定,将庭前会议程序设置为控辩双方交换意见、证据展示两个环节。把案件管辖异议、拟出庭证人名单、庭前证据开示和非法证据排除列为庭前会议的重要内容,及时交换相关意见和证据,对庭前会议中取得一致意见的证据,在庭审中的举证质证中予以简化,减少庭审中的证据突袭和休庭补证现象。

公诉人通过参加庭前会议,进一步明确辩护重点和方向,有针对性地做好证据完善、庭审预案等工作。如对一起案情复杂、涉案120余万元、卷宗多达15册的挪用公款案,在细致梳理犯罪事实、补强完善证据的基础上召开庭前会议,双方就证据开示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决定在庭审中简化举证质证程序,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节省了开庭审理时间。

《规定》明确在庭前会议中就相关事项作出的决定,除有新的事实和证据外,在法庭审理中不再对相关事项重新审查,提高庭审效率。如对一起动拆迁领域内的“零口供”受贿案召开庭前会议时,双方就证人证言采信问题达成共识,法庭予以记录确认。针对庭审过程中,辩护人在没有新证据和线索的情况下,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提出质疑的情况,进一步明确庭前会议效力,得到法庭采纳,有效提高了庭审效率。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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