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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的检察官
日期:2014-02-07 00:00  作者: 

骑自行车的检察官

为进一步推进公车改革,岐山县检察院购置了一批公务自行车,作为干警们县区内短距离办公的交通方式。该院对公务自行车进行统一编号,设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制定了用车登记流程,从而达到有效的管理。此举不仅减少了公车使用,同时也树立了公务人员清廉、务实、勤俭的良好示范形象,更有助于提高检察院的公信力,受到了民众的欢迎与认可。

最初,公务自行车的想法,来源于岐山县检察院独特的地理位置。检察院位于岐山县城的西北角,远离县行政中心及公安、法院等兄弟单位。从检察院步行至县城内需要半个小时以上,开车却只需要五分钟左右的车程。再加上检察院较为偏僻的地理位置,县内公交线路无法涵盖在内,对检察人员外出办公产生了诸多不便。多种客观条件之下,公务自行车的概念由此产生,既节能环保,又能有效的节约公车资源,与此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检察人员的办事效率。

县城街头检察官骑自行车去办案的形象渐渐取代了警车满街跑的不良现象。群众们也纷纷表示赞扬。与此同时,也听到了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检察官骑着自行车下乡办案,觉得检察官亲切了、朴实了,真正的能够贴近群众,深入群众了。但也有人认为,检察官的这一做法难免让人觉得是在作秀,华而不实,是在摆花架子,觉得这一政策实施起来并不容易,且不能长久。

但是,笔者对检察机关的这一举措还是非常有信心的,并且可以建议将这一举措在全县乃至全国范围内推广。

首先,公务自行车这一概念并不是要求所有外出办案人员都必须骑自行车办案。理论上五公里以内骑自行车更加便捷,但是在人性化管理这方面考虑,较为偏远的乡镇或雨雪天气,并不提倡办案人员骑自行车外出。加之遇到紧急案件情况,当然是派遣公车前往更加合理。所以这就要求合理运用公车资源。

其次,道路上越来越多的汽车涌现,让人们渐渐遗忘了自行车的存在。对于机关干部而言,长期的伏案工作,外出乘车,缺乏锻炼。多数人已步入了亚健康的状态,却全然不知。公务自行车的推行,也是锻炼的一种方式,有利于促进机关干部在长期的伏案工作之余,能够适当的活动筋骨,有利于身体健康。

再次,公务自行车的推行确实有效的节约了经费,可以把节约下来的经费切切实实用在刀刃上。自行车的投用不但绿色节俭、方便快捷,还杜绝了警车满街跑的不良现象。有人算过一笔账,每月全院干警公务外出骑行办公超过 250人(次),有效地降低了公务出行费用,仅公务车油料一项节约 200升,加上车辆损耗,每月节约资金 2000多元。

最后,公务自行车的推行对提高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试想,骑着公务自行车的检察官比起拉着警笛的警车更能为群众所接受。公务自行车更加深刻的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贴近群众,关爱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同时树立了检察官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使人民群众深刻的体会到检察机关是真正为人民办事的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庄严而又亲切的良好形象。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的群众满意度较去年而言有了很大的提升,虽不能完全归功于公务自行车的推行,但是这一举措也确实给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加了分。(王云鸽)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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