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检察院出硬招管好“车轮子”
日期:2014-02-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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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检察院出硬招管好“车轮子”
为切实规范公车管理,避免车轮上的浪费和腐败,商南县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采取“五个规范”措施,管好“车轮子”,握住“方向盘”。
规范审批程序。结合上级关于车辆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商南县检察院车辆管理使用制度》,制定了用车审批程序,规定了用车科室申请,用车科室主管领导签字同意,车辆管理凭领导签单派车,并随车携带派车单。
规范车辆停放。为杜绝未经批准违规出车、私自出车行为,规定在节假日及下班期间对全院所有公务车辆进行定点停放管理。因公务需要必须经检察长批准并携带派车单才能出车。
规范司机管理。为全面增强司机的安全、服务和形象意识,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要求每一台车的司机相对固定,严禁使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驾驶警车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执勤交通民警的管理;执行非紧急警务活动,严禁闯红灯和闯单行线、禁行线,不得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逆向行驶。
规范用油管理。为避免浪费,进一步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该院为警车配备固定的加油卡,每月由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规范日常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及办公室把警车的管理使用纳入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定期对警车的停放和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着力查纠违规行为,对违反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的,给予通报,保障干警遵章守纪,杜绝警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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