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迅速学习传达贯彻
中、省、市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2月24日上午,渭南市检察院刘伟发检察长主持召开党组中心学习组会上,学习传达了中、省、市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会上学习了市委徐新荣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郭勇格的讲话,使院领导和学习组成员明确去年工作情况和2014年全市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任务。刘伟发检察长就贯彻落实中、省、市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落实好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宣传工作任务。院考核办在下达宣传任务时要加大一类、二类媒体宣传稿件的数量。院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要带头写稿件,并列入个人考核内容。二是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网络舆情引导。按照会议要求和省院今年安排,要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适时新闻发布会,宣教处要做好制度制度和市院新闻发布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有关敏感案件消息发布、采访要及时请示省院宣传处和市委外宣办要及时关注涉及我市检察机关舆情,做好有关回应和引导工作。三是积极做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今年我市开展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工作,要组织开展一系列创建活动,院创文办和宣教处要按照市委安排和职能分工组织好有关创建活动,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四是抓好正面宣传报道,不断传递检察正能量。根据这次会议要求,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宣教处要对去年争先创优活动中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进行宣传,同时要深入一线发现典型的人和事,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办好我院外网《华山利剑》网,不断向社会各界传递正能量。同时要加强与驻渭南新闻媒体的联系,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上报全市检察机关宣传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