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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检察院精细化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日期:2014-02-27 00:00  作者: 

城固检察院精细化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各界网讯:近日,为落实中央廉洁自律“八项规定”,城固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细化,形成了“精心是态度、精细是过程、精品是成绩”的精细化管理机制,使制度和规定更加量化,具有可操作性,有力促进了纪律作风建设。

细化领导廉洁自律考评。结合工作岗位职责,为中层及以上领导制做了党风廉政考核、民主测评表,在个人自我评定的基础上,结合半年和年终述廉、述职,由全院干警进行民主评议,测评的满意率低于80%者降职使用。

细化机关后勤管理制度。细化了《车辆管理制度》,干警用车须填写《用车申请登记表》,标明行车路线,由主管检察长签字,凭表派车,且派车单仅当日有效,防止了公车私用。细化了《出差及接待用餐报销制度》,对因公出差人数、住宿标准、出差补助标准做了明确限定;对来客接待陪同人数、用餐标准做了明确限定,超出规定部分不予报销。使全院干警动有规、行有矩,机关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细化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在《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管理规定》中,明确了“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禁止性规范,明确了干警需报告的重大事项的范围。凡应报告而未报告的,视情节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处罚。(张华)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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