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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检察院案管办努力成为业务部门的坚强“后盾”
日期:2014-03-04 00:00  作者: 

黄陵县检察院案管办努力成为业务部门的坚强“后盾”

各界网讯:自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黄陵县检察院正式运行近一个季度以来,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充分案件管理的监督、管理、参谋等职能,严把案件的出入口关,规范执法行为,在案件的流转过程中,对每件案件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为各业务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成为业务部门坚强的后盾。

强化协作、明确分工

自该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后,该院案管部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积极作为,主动沟通,及时协调、技术、办公室、政工、计财和各业务部门,做到各部门同步参与,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同时要求技术部门发挥好技术支持和保障作用,做好基础平台建设、初始化配置、测试和运行维护的各项工作,各业务部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配合做好初始化信息的采集、配置的相关工作。对于各业务部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案管办及时与技术部门进行沟通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市院。保证了该院统一业务软件的正常运行,各业务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案件监督,防控办案风险

该院案管办在每件案件分配给业务部门后,即开始对案件的流转过程进行全程监控。案管办对每名人员的职能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内勤承担案件接收和移送,案件管理员负责业务系统中案件的结点监控,部门负责人担负案件的全程监控及案件的接收、移送审核。在案件法定办理期限届满前,审查逮捕案件提前2天,审查起诉案件提前5天,自侦案件提前10天,向承办人发出“办案期限预警通知书”,加快办案速度,有效避免了案件超期现象发生。在送案审核阶段,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有涉检信访苗头的案件,重点审查承办人是否进行了办案风险预警评估,是否进行了释法说理工作;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律文书是否依法开具,工作文书是否按规定备案审查,案件管理中心审查意见是否落实等。对于发现的问题,向具体办案部门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书面答复我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加强外部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一方面,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强化案管部门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保证案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对案管部门的受案标准、受案程序进行细化,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制作成显示牌,摆放在比较醒目的位置,提示办案人在送达、办理案件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这种温馨的提示,有效地化解了案管部门与其他部门、单位之间矛盾,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段海红)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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