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检察院要求以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促进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各界网讯:2014年3月3日,渭南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察长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省、市委政法、检察长会议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要求,回顾总结了2013年工作,表彰了先进,安排部署了 2014年的检察工作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刘伟发检察长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以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促进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突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这条主线,抓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密切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核心,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严格遵循“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以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促进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以开展“公正执法年”活动为载体,筑牢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全市检察机关务必把公正执法作为检察工作的灵魂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公正执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要把执法为民作为重要的职业良知,决不允许对群众诉求置之不理,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好每一起案件,牢固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对人权的尊重,切实增强依法办案的定力;严格把好每一起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切实转变司法理念、落实办案责任、提升办案质量,坚守严防冤假错案的底线,明确目标任务,唱响公正执法主旋律,真正使公正执法成为每名检察人员核心价值追求。
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十大执法爱民模范”评选活动。为培树全市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先进典型,推动爱民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市院党组决定,2014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十大执法爱民模范”评选活动,两级院党组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培养选拔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检察机关有影响力的先进个人,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深化检务公开。按照高检院“能公开的一律公开”的要求,制定出台《渭南市检察机关关于深入践行群众路线、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意见》,认真细化各检察环节执法办案公开的内容、对象、时机、方式,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对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作不起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主动或依申请组织开展公开审查、公开答复,探索审查逮捕公开听取意见机制。进一步依托信息网络拓宽公开的途径和方式,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信息。
抓好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要着力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党组会、检委会等制度建设,规范和细化决策程序,严肃党内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正关心、爱护、帮助检察干警。
要加强巡视工作,创新巡视方式,突出发现问题,提高巡视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等规定,严格执行检察机关的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要严格按照全省政法系统“思想作风提升年”活动要求,始终坚持把自身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从严治检,用纪律规范行为,用纪律约束干警、用纪律保护干部,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检察队伍。(王锁才)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