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检察院出台《制度》保障律师执业
日期:2014-03-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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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检察院出台《制度》保障律师执业
各界网讯:为深入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近日,安康市平利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实施了《辨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制度(试行)》。
该《制度》共16条,从接待流程、资质审验、申请事项办理等三个方面就辨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作出详尽规定。根据《制度》,案管中心人员在接待工作中必须做到及时、规范、准确,程序到位,便捷高效,切实保障和维护辨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合法权利。
为确保《制度》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该院还创新工作思路,明确三项工作机制,即:律师预约机制,在门户网站开通律师预约办理业务平台,律师在网上通过资质初审后,即可了解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并可提前或异地预约所要申请办理的业务;申诉控告机制,向执业律师作出承诺,在接待律师申请办理业务时,其如发现本院内设部门办案干警有违反办案纪律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本院控申部门投诉或控告,一旦查证属实,绝不姑息,严肃处理;跟踪监督机制,对律师申请许可会见、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等需要办案部门在法定期限答复的事项,建立跟踪监督制度,做到及时调查、定期答复。
同时,该院还设立专门的律师接待室和阅卷室,配备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为律师执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和工作环境。(梁华)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