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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检察院:采取宏、微观相结合提高退查案件质量
日期:2014-03-19 00:00  作者: 

澄城县检察院:采取宏、微观相结合提高退查案件质量

各界网讯: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利用院、局领导和中层业务领导干部之间的协调机制,建立一个业务机构互相制约、监督、督促补充侦查活动与承办人员相互交流、引导补充侦查活动的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所谓宏观方面就是公诉部门选择一些退补工作中的易发、常发问题,就侦查人员办案指导思想及加强办案责任心等方面,通过与侦查机关领导、主管部门知会、督促、发建议函、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教育和鞭策。同时要求侦查机关对侦查人员的补充侦查工作质量设立相应的监督考评机制,在制度上加强保障和约束,使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落实和体现。所谓微观方面是指对案件审查起诉的承办人要加大引导补充侦查工作的力度,加强双方的沟通和配合,在补充侦查完毕后,公安机关重新移送审查起诉时,承办人严格审查退查提纲中要求的内容是否补查清楚。对于确实无法补查的事项,要求公安机关书面作出说明。对经过一次退查仍不清楚,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退查必要的,依法作存疑不起诉决定。(张建峰)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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