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的阳光驱散阴霾 让爱的信念守护正义
日期:2014-03-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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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的阳光驱散阴霾 让爱的信念守护正义
————神木县人民检察院及时救助刑事被害人亲属
近日,神木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在接访中得知王某的儿子及两个孙子因交通肇事死亡,致使这个曾经和睦幸福的家庭陷入困顿。家住神木县太和寨乡下贺家畔村的王某年龄已过八十,常年有病,事故的发生使得这个家雪上加霜,留下孤儿寡母一家人难以维持生计,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甚至连丧葬费都负担不起,王某一家人一度失去对生活的信心。
控申科干警立即与公诉科办案人员了解案情,得知民事部分未得到一分赔偿,又对王某家庭进行走访,获悉情况属实后,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决定对王某实施刑事被害人救助,在最短时间内,控申科干警就把3000元救助金送到王某手中,并对她们进行心里疏导,在她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她们重拾生活的信心。
“救急、救济、抚慰”是控申部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主要执法特征,在基本执法理念的指导下,本院对符合救助条件的7名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救助了人民币11000元,及时保障了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好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
“把手指放在善恶交界之处,就可以碰触上帝的袍服。”法律追求的正义从来不只是一种形式。正如上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中所体现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就像司法工作中的一抹阳光,驱散了一场场司法战役后的阴霾,给受害公民新的希望和信念,让法律正义体现得实在而有意义,真正为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实际作用。( 郭荟林 )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