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实行“统管专督双评”制
日期:2014-04-01 00:00
作者:
合阳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实行“统管专督双评”制
各界网讯:今年以来,合阳县检察院通过实行“统管专督双评”机制,促进案件管理工作科学开展,为更好的履行检察职能、提高案件质量、规范案件流程、强化内部监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统管:即统一受理案件,把好案件入口和出口关。由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受理案件并审查确认管辖后,直接分流到各个业务科室的具体承办人。承办人办理案件后将卷宗及相关的文书、送达回证交案件管理中心留存备查。实现业务工作与事务工作分离,提高了办案效率。
专督:即强化内部监督、专门完善案件内部流转法律监督,主要对案件的办理流程进行全程监控,将内部监督措施落实到干警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提高办案人员执法水平,规范办案人员执法行为,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使干警执法办案理性、平和、文明,符合法律规范。
双评:即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考评工作。加强对各业务科室所办理案件的质量评查,协调本院各业务科室加强所办理案件的质量评查。针对全院办理的重点案件或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开展专项评查活动,形成横到边配合顺畅、纵到底协作有力的工作格局。案件质量考评采取“三不一撤”办法规范案件审查,即案件不立案、不批捕或不起诉及商请撤案的,着重从实体、程序和法律文书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同时不定期地对全院已办理案件进行复核,查找问题并逐案就其质量评定等级,形成有价值的书面案件质量分析报告,供执法时借鉴。(张东 彭宁宁 刘评振)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