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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检察院“四个结合”彰显教育实践活动实效
日期:2014-04-02 00:00  作者: 

岐山检察院“四个结合”彰显教育实践活动实效

各界网讯: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岐山县检察院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两学一读”、“三官一律”、“走千访万”、“双岗双责”等活动统筹谋划,与做好当前检察工作相互促进,进一步彰显活动成效。

与服务大局紧密结合。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 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要围绕上级院各项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更富有吸引力。

与全市“稳中求进、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坚持“务实、规范、创新、争先”的总体要求,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加压奋进,苦干实干,树立创新理念,加强机制创新,深化品牌建设,不断开创我院检察工作新局面。

与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紧密结合。做好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是本次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解决“四风”问题,就是要把群众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实、更好。近年来,院党组坚持不懈地探索、持之以恒地推进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做到有思路、有方法、有措施、有载体,从人民群众的普遍评价来看,效果是好的。通过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更加自觉地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贯穿于全部检察工作中。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 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加大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着力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要进一步 建立健全民意征集、群众评判检察工作等制度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做好“指尖上的群众工作”,推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关注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特殊对象,做好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非利益群体等相关人员的群众工作。

与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紧密结合。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中,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院实施办法,坚决狠刹“四风”,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新变化、新成效。要坚持从严治检、廉洁从检,狠抓执法管理与监督,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白文渊)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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