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检察院三项举措全面提高检察宣传工作质量
各界网讯(通讯员白文渊)为了进一步推进2014年检察宣传工作质量,近日,陕西省岐山县检察院制定三项措施,确保2014年检察宣传工作取得优异成绩,为该院争先进位做贡献。
在深化宣传内容上下功夫。检察宣传调研工作要有宽广的视野,要紧紧围绕服务岐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大力开展检察宣传工作。宣传内容要体现时代性,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检察机关的新风正气,讴歌检察干警的先进事迹。注意抓稿件质量,力争多出一些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既要做好日常宣传,又要在挖掘、提炼上下功夫,善于总结、推广全院和各部门有创新、有特色的经验和做法。
在提高宣传质量上下功夫。继续紧抓传统媒体。充分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覆盖面大、受众面广、影响深的特点,合理分配宣传调研目标,提高稿件采用率。同时,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和部分报刊杂志的沟通联系,建立起密切合作的关系,多渠道、多层面宣传检察工作,积极扩大我们院的社会影响力。还要主动与县委宣传部和市院宣传处加强联系,取得更多的指导和支持。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既要注重快速反应、抓住亮点,更要强化策划意识,注重深度报道、跟踪报道。要将得分较高的高检院、省院的《检察队伍建设》等内部刊物做为我们的主攻对象。进一步加强对我院检察内网和互联网门户网站的更新和维护,正确引导涉检舆论。
在宣传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加强宣传调研骨干队伍的培养,不断提高宣传的能力和水平。要组织一批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文字功底较深的同志组成宣传队伍。各业务科室要配备宣传调研工作联络员,及时宣传本部门的亮点特色工作。要重视学习培训,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加强检察理论和实务学习,快速提高宣传调研水平。要在建立健全各项激励机制的基础上.更加重视队伍培养的长期性和稳定性,通过老同志“传、帮、带”和新同志“比、学、超”方式,实现宣传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对在宣传调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干警,要按照院党组审定的奖励办法和标准,不折不扣的予以落实,同时要在评先晋优、职级待遇等方面予以倾斜,以此来激发全院干警的积极性。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