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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检察院“四项制度”规范检察干警行为
日期:2014-04-15 00:00  作者: 

岐山县检察院“四项制度”规范检察干警行为

各界网讯(通讯员白文渊)今年以来,宝鸡市岐山县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全面推行“四项制度”,扎实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使得廉政从检、廉洁做人的理念成为全院干警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近日,该院被宝鸡市检察院授予全市首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荣誉称号。

落实廉政“责任制”。每年年初院领导都会与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责任书》,全体干警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廉政承诺书》并进行责任分解。

打好廉政“预防针”。定期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论著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内容。出台《廉政风险防范实施细则》和《干警岗位风险预警一览表》,并设立风险提醒制度,及早发现干警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效防范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筑牢廉政“防腐堤”。 完善廉政制度,对检察干警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禁令、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督查,从内部管理方面解决检察人员“不能为”问题,规范检察干警行为。节假日向全体干警发出廉政短信,提醒干警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和操守。

亮出廉政“监督牌”。多次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风监督员、机关干部和各界群众等实地了解检察工作,与检察干警交流互动,开门纳谏并积极整改。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建立了党务公开、检务公开栏和咨询台,为群众了解检察廉政文化、监督检察工作架起一座桥梁。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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