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检察院出台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新机制
日期:2014-04-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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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检察院出台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新机制
各界网讯(刘万里)日前,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出台了《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规定(试行)》新机制。该机制的出台,有效的规范了该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程序,使该项工作进入了有制度可执行的轨道。
新刑诉法修订后提出的“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为了体现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明确了检察机关对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开展审查工作,立法的精神在于体现我国法律政策的人性化,对那些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明显,社会表现一贯良好的犯罪嫌疑人,在进行社会调查和核实羁押表现后,决定作出转换强制措施的制度。该院在《规定》中系统的阐释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含义,规定了那种情形下可以检察机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明确了开展此项工作应当采取的工作方法,严格遵循的程序和注意恪守的秘密。《规定》中对在社会调查中吸收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明确,对作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决定会议邀请侦查机关代表列席进行了规定,力求使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在阳光下运作,力争对这一立法机关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有序规范,有效落实。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