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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检察院多举措规范警车管理
日期:2014-04-28 00:00  作者: 

洛南检察院多举措规范警车管理

各界网讯(陈涛)4月28日,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规定,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再次召开全院大会,认真学习高检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使用机动车辆的六项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使用确保行车安全的通知》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车辆管理。

该院检察长张鹏波再次特别强调:严禁酒后驾车、不准警车私用、不准违规使用警报器;不准违规行驶、停放;非工作需要不得将警车停放在酒店、娱乐场所门口及停放在生活区等要求,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同时进一步明确车辆派遣、审批、出行和回院停放制度,进一步加强“五一”期间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所有车辆全部封存,节假日值班、办案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公车的,须按管理权限报批,并报上级院备案,进一步严肃公务用车纪律,防止公车私用和交通事故的发生。针对公务车辆日益增加、院落停车位有限的实际情况,明确由法警大队具体负责机关车辆停放管理工作,统一规划停车位,标明车辆的车牌号,固定车辆的统一停放位置,使机关院落整齐,道路出行通畅,并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工作,保障车辆停放安全。

 据了解,多年来,该院的警用车辆管理有方、管理到位,制度执行有力,未发生一起违纪违法现象,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声誉。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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