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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检察院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日期:2014-04-29 00:00  作者: 

黄陵县检察院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各界网讯:黄陵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八项规定和检察机关公务用车规范使用管理规定,强化管理职能,多措并举,建立对车辆安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措施实、效果好。

该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管,分管领导与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与驾驶员层层签订安全行驶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严格公务用车派遣、节假日封存登记、车辆维修制度,要求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车借用、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严禁在休闲、餐饮、娱乐场所停放、严禁警车在城区鸣笛。严格实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一车一卡”制度。车辆使用的油料, 一律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分管领导审批,驾驶员签字认证,并持加油单在指定地点填加。所有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或更换设备、零件的,必需先填好报告单,无报告单的修理发票,财务一律不予报账。 同时纪检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从而规范了公务用车的管理与使用。

截至目前,该院 8辆警用车辆管理规范有序,车辆支出明显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燃油节省近1万余元,下降15%,修理费减少0.8万元,下降20%,车辆行驶安全无事故,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违规被处罚等现象。(郭新民)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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