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检察院开展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自查
日期:2014-05-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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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检察院开展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自查
各界网讯:近日,延安市富县检察院按照陕西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有关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察的通知》的要求,对2011年至2013年已办结的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处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富县检察院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并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开展自查。通过翻阅备查案卷,将2011年至2013年所办理的所有自侦案件数量、扣押冻结款数量、上缴财政金额、返还发案单位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和复核,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近年来,富县检察院努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使广大检察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对立案侦查的案件依法进行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查办案件工作顺利开展,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富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袁薇)
(编辑:晓侠)